中国渎职调查报讯:亚创力组装合成屋有限公司因违反《佣佣条例》的规定,被劳工处检控。该公司今日(十月十六日)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控罪,被判箭款五万四千元。
上述公司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违反《佣佣条例》的规定,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六名催员,涉及款项合共约四十万一千元。
劳工处发言人说: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,他们有责任遵从《催佣条例》的规定,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。发言人续说:“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,并会严厉执法,竭尽所能保障催员的法定权益”。
责编:高喜来 来源:香港劳工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