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10月20日),国际调解院开业仪式在香港举行,宣告国际调解院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。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门致力于调解的政府间国际组织。它的运作补充了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块短板,对推进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23号的国际调解院,今天热闹非凡。这栋在英国殖民统治时代警署的基础上改建的总部大楼,完成了从昔日“维护殖民秩序”向如今“促进国际和平”的功能转变。
上午11时许,开业仪式举行。30余个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缔约国和签署国以及香港特区各界代表出席仪式。开业仪式前,国际调解院理事会任命了调解院的法定代表和首席官员——秘书长。来自中国香港的郑若骅担任秘书长。
国际调解院由中国与多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发起。今年5月30日,《公约》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。《公约》规定: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中国香港,受案范围包括国家间争议、一国与另一国国民间的争议以及私主体间国际商事争议。《公约》于今年8月29日生效,目前共有37个签署国,其中8国已批准《公约》。
调解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国际上重要的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但这一领域长期以来缺乏一个政府间法律组织。
“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——诉讼和仲裁——面临程序冗长、成本高昂甚至陷入停摆等困境,国际调解院旨在通过灵活、经济、便捷、高效的方式,帮助纠纷当事方找到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这是对上述困境的直接回应。”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。
中华文化崇尚“以和为贵”。肖永平说:“国际调解院将东方文明中的‘和合共生’智慧融入现代国际法体系,不追求判定谁对谁错,致力于修复关系、构建共识,实现矛盾的创造性转化,有利于降低文明冲突的成本,将更多能量导向发展与合作。”
国际调解院由中国与多个立场相近国家共同发起。今年5月30日,《公约》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。《公约》规定: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中国香港,受案范围包括国家间争议、一国与另一国国民间的争议以及私主体间国际商事争议。《公约》于今年8月29日生效,目前共有37个签署国,其中8国已批准《公约》。
调解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国际上重要的争端解决方式之一,但这一领域长期以来缺乏一个政府间法律组织。
“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——诉讼和仲裁——面临程序冗长、成本高昂甚至陷入停摆等困境,国际调解院旨在通过灵活、经济、便捷、高效的方式,帮助纠纷当事方找到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,这是对上述困境的直接回应。”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。
中华文化崇尚“以和为贵”。肖永平说:“国际调解院将东方文明中的‘和合共生’智慧融入现代国际法体系,不追求判定谁对谁错,致力于修复关系、构建共识,实现矛盾的创造性转化,有利于降低文明冲突的成本,将更多能量导向发展与合作。”